2006/11/10

不要卑賤的 暗戀

很多人常說:先喜歡上對方就是輸的那方,注定要為他傷心淚流…

先喜歡上對方…
每天都想著關於他的一切、失眠只因為他剛說的那句話、花了兩個小時打扮都是為了他、在他面前就只會尷尬傻笑、為了他突然變得冷淡傷心難過…

先喜歡上對方…
喜怒哀樂都是為了他,於是開始逐漸失去自我,變得越來越不像自己,越來越沒有自己了…

為甚麼笑容不是因為開心??
為甚麼愛美不是因為本性??
為甚麼失眠不是因為咖啡??
為甚麼哭泣不是因為感動??

愛情應該會給人幸福感;而不會讓人感覺卑賤。不要允許自己當愛情的奴隸,為對方任勞任怨,要比對方先喜歡上自己,這樣才更值得被疼愛。

女人,記得愛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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